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校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推动新形势下我校统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决定开展 2023年度基层党委、党总支统战工作示范单位考核及统战工作突出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10日
二、考核依据
1.《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3.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河南城建学院基层党委统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校党〔2021〕85 号)。
三、考核内容、方式
(一)考核内容
1.党委重视情况;
2.组织保障情况;
3.条件保障情况;
4.统战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5.支持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工作情况;
6.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情况;
7.留学归国人员工作及港澳台人员工作情况;
8.民族宗教工作情况;
9.其他方面的工作情况;
考核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见《河南城建学院基层党委统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详见OA)。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和年终考核合并进行,主要考核评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2023年度统战工作情况,分为自评、复评、研究确定 3 个环节。
1.自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照《河南城建学院基层党委统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客观、量化自评,并把相关材料提交至考核系统。以自评为抓手,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
2.复评。自评得分 85 分以上的可参加复评。复评以书面评价为主,由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根据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参评材料,结合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予以综合考量,形成2023年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统战工作示范单位及统战工作突出个人建议名单。
3.研究确定。校党委以复评结果为基本依据,参考学校自评报告、日常工作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本着优中选优、从严把握的原则,确定6个2023年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统战工作示范单位及10名统战工作突出个人。
(三)以下基本条件不满足者,不建议参加复评
1.未按要求设置统战委员、民族宗教工作专干及师生宗教工作信息员的。
2.未按照重点工作安排推进工作或成效不明显的。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清醒认识到新形势下统战工作面临的重要使命和繁重任务,充分认识到加强统战工作考核是做好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的根本保障,切实发挥考核“传递压力、提供动力、激发活力”的作用,推动新形势下我校统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进行年度统战工作总结,重点体现工作特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2024年工作思路,逻辑清晰,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2024年01月10日前将 2023年统战工作总结(加盖党委印章)报送至统战部。支撑材料上传至OA系统中年度统战工作考核指标表中。
3.参评2023年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统战工作示范单位及统战工作突出个人的党委、党总支于 2024年01月10日前将参评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至统战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zb@huuc.edu.cn。
联系人:王帮坷,电话:2089078。
附件:1.基层党委、党总支统战工作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
2.统战工作突出个人推荐审批表
党委统战部
2023年12月8日